自民國92年5月起,您是第
位訪客
春節期間公共安全維護不停歇 內政部長慰勉值勤人員辛勞(108/2/15)
焦點新聞
活動花絮
救災實錄
案例宣導
人物介紹
法規命令
政風宣導
消防二三事
衛生保健
消防英文
笑話天地
服務連結
各期消防電子報
訂閱RSS
消防電子報資料庫首頁
::
活動花絮
「新北市民間辦理大型群聚活動自治條例」執行說明會
消防局副局長李清安主持綜合座談
文/黃雱勉 攝影/黃雱勉
「新北市民間辦理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自10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落實推動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機制,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於1月15日辦理說明會,由局長黃德清主持,邀請內政部消防署、各縣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各1級機關、各區公所及曾於大臺北地區辦理過大型活動的廠商代表計220人共同參與,詳細說明未來管理流程及細節,以維護民眾活動安全。
依「新北市民間辦理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未來民間於新北市轄內之私人場地或非市府管轄之公有場地,舉辦1,000人以上、持續2小時活動之大型群聚活動,其主辦者均應依規定檢附申請表、方案說明及安全工作計畫等相關文件,向市府各執行機關提出申請,並將由執行機關會同相關權責機關實施書面審查及活動前會勘工作,並於取得許可或核准備查後才可以如期辦理。另在活動舉行前及期間,亦應配合執行機關進行會勘及稽查,據以落實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局長黃德清特別呼籲,自治條例正式上路後,在新北市轄內倘經查有未符合安全規定之情形且主辦者仍持續辦理活動時,執行機關將依自治條例規定要求停止活動或撤銷活動許可,並針對主辦者依違規事實進行最高十萬元的罰鍰處分!請各活動主辦者務必落實配合新北市規範大型群聚活動的相關規定,共同為活動安全盡最大的責任與心力。
(108年1月18日 )
便 利 工 具
友善列印
轉寄好友
意見反映